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章程(试行) - 关于本会 -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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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章程(试行)

第一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吸收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自愿提出申请

3、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必须是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热心从事中国特产事业。

第三条 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

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批准,方可成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

3、颁发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标牌和证书。

第四条 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城市轨道交通研究、创建、宣传、推介、咨询和中介服务等各项活动。

3、在本会创办的杂志、编撰的图书、建设的网站上开办理事专栏,刊登各理事单位名称、简介(简历)、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产品信息、相关图片以及需要刊载的其他内容。

4、在本会媒介平台上免费刊登理事单位的广告内容,并每年安排一次对理事单位以专题采访报道或产品介绍文章形式的专题宣传,优先选用、登载理事会单位及领导的其他文稿。

5、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6、获得本会在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7、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 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决议。

2、遵纪守法,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得以本会名义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和其他有损国家、社会和本会利益的活动。

3、热心本会建设,积极参与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所了解和掌握的世界各国、各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文化、经济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的资讯信息。

6、为支持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单位可向本会提供资助。

第六条 本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个人会员)经查证有严重违犯本会章程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申请入会流程

 

 

 

1、仔细阅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入会须知》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会员章程,并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及时取得联系,电话:010 68021400    对入会事宜进行详细了解。

2、按入会类别下载会员申请表。

3、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本会。传真01068021400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四层 邮编: 100830

4、经本会秘书处审核后,将同意入会的通知发给申请入会单位。

5、申请入会单位将相应的会员费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协会指定帐号中: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四层 邮编:100830

开户名称:北京今日国铁轨道交通技术研究院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北京西城区三里河支行

开户帐号:1003 5007 2170 010001

6、协会在收到会费后一周内,向申请入会单位颁发铜牌及会员证书,同时会员待遇正式生效。

7、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会员须经过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