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章程 - 关于本会 -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网
当前位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 >> 关于本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是一个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为工作内容的国际性、专业性、公益性、学术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由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

第三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的宗旨是: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从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科技、文化、经济、建设的综合发展研究。

第四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的基本工作方针是:实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促进中国经济进步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家有关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战略方针、政策,通过对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科研调查、信息研究、经验总结、典型宣传等活动,为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团结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咨询中介机构、各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热心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地方城市轨道交通信息传播,参与国内外相关科研、文化、贸易等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

第七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由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家委员会、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会员(若干)等组成。

第八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常设机构有:通联合作部、会员服务中心、专题调研部、编辑出版部、网络服务部、科技开发部以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服务中心、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联盟、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产品采购与招标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建设委员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项目与招投标委员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评价专业委员会。

第九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6人、干事若干人。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主要任务:

  1、遵照党和国家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部署,与各级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展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活动,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

  2、做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成果、经典工程、成功经验、供求信息等宣传工作,努力促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丰富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平台,促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加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科学研究,大力培育、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品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提供畅通的交流渠道。

  4、会同国内(外)有关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调查、科研理论、建设规划等专业机构,为实施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资本运营、科学实践、技术创新提供咨询服务和策划方案。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有关的讨论会、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专家、经济学家、成功企业家等对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地方城市轨道交通的交流合作。

6  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提供策划、咨询、培训、科研、建设等全方位服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的科学引导。

第十一条  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基本规律,深入分析和研究国内外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经验,为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实用的指导经验。具体内容有:

  1、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律以及科学研究现状,为国家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2、全面调查城市轨道交通在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3、探索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建设、发展和规划,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科学水平、质量水平和市场的竞争能力。

第十二条  总结推广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科研和建设的典型经验:

  1、总结推广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科研和建设科研和建设的经验教训。

  2、引导各地相关企业和个人,全面理解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性。

  3、促进各地方企业和个人进行全方位合作,整合各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4、宣传推广城市轨道交通典型经验,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三条  为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组织、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提高全社会对城市轨道交通的了解和认识,以比优创新为导向,以开拓市场为契机进行资源配置和优化组合,全面挖掘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潜力。

  2、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的组织、管理和建设的整体经济结构,充分展示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特色。

  3、通过信息资源共享的整合,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运作和科学管理。

  4、为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组织、企业提供策划、咨询和培训服务。

  5、利用本会资源对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进行调查研究、市场推广,大力宣传各地成功经验,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经典工程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信誉度。

  6、组织跨地区、跨国度、跨部门、跨行业的城市轨道交通科技、建设、成果交流活动。

  7、建立统一、多渠道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渠道。

  8、在全国各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科技、人才、建设、管理的中心,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9、在全国各地举办各种城市轨道交通展示、展览交流活动。

 

第四章 活动

第十四条  每年一次定期召开本会理事会议,遇有特殊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五条  年度理事会议要有明确的主题,会议结束要形成文字决议。

第十六条  协会秘书处要针对各分支机构委员会职责,组织和安排委员会成员参加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科技、文化、经济、管理等研究课题,并写出研究报告。

第十七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实行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对违纪违法会员给予批评,严重者开除。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

1、资助

2、捐赠

3、有偿服务(如咨询、培训、代理等)

4、其他收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